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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外国语学校举行首个“国家宪法日”宣传活动 | 来源:本站 点击数:4661次 更新时间:2014/12/4 16:23:52 |
弘扬宪法精神,践行公正原则
义乌外国语学校举行首个“国家宪法日”宣传活动
2014年12月4日,这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,义乌外国语学校在这个特殊的日子,组织全校师生举行了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,并在庄严的国旗下,全校师生进行了守法宣誓。
鲜艳的五星红旗伴随着雄壮的《义勇军进行曲》冉冉升起,全校师生的会场气氛庄严肃静。礼毕结束,孙华生副校长做国旗下讲话。孙副校长指出,今年的今天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,为了更好地利用和开展国家宪法日和“12·4”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教育活动,弘扬宪法精神,践行公正原则,学校要掀起校园学法新高潮,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,大力推进法制学校建设的进程。随后,为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,全校师生进行“守法宣誓”:“我决心忠于宪法和法律,认真学习法律知识,增强法律观念,依法行使权力,忠实履行义务,坚守社会正义,维护法律尊严,以遵纪守法为荣,以违法乱纪为耻,做一名学法、用法、守法、护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,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!”庄严神圣的宣誓声音划破云霄、震撼心灵。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。新中国成立以来,除短暂使用过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外,我国总共制定过4部宪法(1954年宪法,1975年宪法,1978年宪法,1982年宪法)。1954年,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,被称为“五四宪法”。它的诞生为新中国的建设奠定了法制基础。而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则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。此外,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对我国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、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,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,不断与时俱进。
整个活动气氛庄严而热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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